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研究会
深全咨〔2025〕25号
关于征集2025年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研究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
申请立项原则
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;
申请立项范围
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关领域目前尚无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或计划,急需配套的标准项目;或已有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,但已不适应实际需要,需另新设立的标准项目;或现行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可细化的部分,可以明确的具体技术措施,需新设立的标准项目。
为提高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水平,急需编制的基础共性、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等标准项目。
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行业自律、效率提升、上下游关联行业协同创新、科技发展以及人才发展等标准项目。
申请立项条件
申请立项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,具备与标准内容及标准化相关的工作基础和业务能力,了解团体标准制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。
牵头起草单位及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;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请,参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少于3家。
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。
申请主体
申请立项方式及程序
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独自或联合填写《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表》(见附件4),并附团体标准草案及其他有助于说明团体标准立项情况的文件(如有),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联系邮箱,将纸质版邮寄至秘书处。
秘书处组织对标准立项进行初审和立项论证。
秘书处公示、发布立项评审结果。
申报时间
本次集中征集工作自即日起,截止至2025年9月20日。
其他说明
我会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开展立项论证及后续工作。在未征得我会同意前,请不要向其他社会团体重复提交材料。
联系方式
办公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19楼1912室
办公电话:0755-82732883
邮箱:szwecra@163.com
联系人:郭工,13923409837;李工,13923401697
附件:

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研究会
2025年8月15日